关于《崇阳县第二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字体: 大 中 小】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现将《崇阳县第二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崇阳县发改局网站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通过网络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
通讯地址:崇阳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发展大厦1807室)
邮 编:437500
联系人:甘水祥
联系电话:15997952003
邮 箱:349448754@qq.com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6日
崇阳县第二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1.保教费标准。每生330元/月。
2.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 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等为由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3.对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龄儿童,要给予照顾,有关费用予以减免。
4.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政策。
6.保教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