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第二水厂扩建及城区供水管网 改造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4-18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字体: 大 中 小】
崇发改字〔2019〕49号
关于崇阳县第二水厂扩建及城区供水管网
改造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崇阳县明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崇阳县第二水厂扩建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申请报告》及国土、规划等部门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23-48-02-012183)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单位:崇阳县明春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第二水厂厂内及天城城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二水厂新建配水井、高密度沉淀池、双阀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加药间、回收水池、浓缩池、储泥池及管网。供水规模为4万吨/日,城区管网改扩建DN200㎜至DN1000㎜的球墨铸铁管及PE管41.2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11469.1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应按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须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项目建材、配件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
七、招标内容(见《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901005号)、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鄂2017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881号、鄂2017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879号、鄂2017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878号)。
此项目核准期限为两年,请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崇阳县第二水厂扩建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扩建工程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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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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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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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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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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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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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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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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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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