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4-18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字体: 大 中 小】
崇发改字〔2019〕65号
关于崇阳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核准的批复
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崇阳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国土、规划等部门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23-78-02-013371)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隽水河生态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单位: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金城大道、丰日大道、隽水河二桥至四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金城大道双侧铺设污水主管道长10600米,雨水主管道长10600米。安装污水检查井125座、雨水检查井107座、沉泥井10座、跌水井2座。
丰日大道双侧铺设污水主管道长3200米,雨水主管道长3200米。安装污水检查井43座、雨水检查井36座、沉泥井4座、跌水井2座。
隽水河二桥至四桥上游段铺设污水主管道长4300米,下游段污水排水箱涵4300米。安装污水检查井72座。
五、项目总投资为16384万元。
六、项目应按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建筑结构和建筑设备节能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项目建材、配件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
七、招标内容(见《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崇阳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绿化工程选址意见书情况说明、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绿化工程土地预审情况说明。
此项目核准期限为两年,请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崇阳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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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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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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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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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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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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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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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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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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