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集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7-14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字体: 大 中 小】
崇发改字〔2019〕145号
关于大集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润扬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湖北润扬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大集公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23-70-02-028984)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单位为湖北润扬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崇阳县人民大道。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出让宗地(编号2019008)面积29789.60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383170公顷,其他商服用地面积0.595790公顷),容积率为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项目总建筑面积675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1540平方米,商业用房7420平方米、设备用房500平方米;住宅架空建筑面积(不计容)4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4000平方米。工程建筑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结构体系采用桩基础,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绿化等辅助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25960万元。
五、项目应按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建筑结构和建筑设备节能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项目建材、配件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
六、招标内容(见《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212232019B00107)、宗地图(宗地代码:2018G020,所在图幅号:3271.20-502.00)。
此项目核准期限为两年,请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大集公馆房地产开发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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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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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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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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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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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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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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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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