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4-14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字体: 大 中 小】
崇发改字〔2020〕61号
关于崇阳县提升中医服务能力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崇阳县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23-84-01-051942 )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崇阳县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就医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购置进口排螺旋CT、电子胃镜、DR机、介入设备配套血管机等设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四、建设地点
崇阳县天城镇程家巷。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崇阳县提升中医服务能力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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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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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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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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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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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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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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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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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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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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