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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阳县天城镇北门排水圳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字体:


崇发改字〔2021158


 

关于崇阳县天城镇北门排水圳改造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崇阳县天城镇排水圳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  2105-421223-04-01-316434 )批复如下:

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排水防洪能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天城镇北门排水圳清淤、改造工程分为四段。一至四段排水圳改造前总体清淤。改造工程第一段从崇阳县实验小学北侧外墙与桃溪大道交界处至天城大道西侧,将原排水明沟改造为3米×2.5米钢筋混凝土箱涵,排水箱涵长510米;第二段从天城大道东侧向北(途经染屋陈家村、龙背村、山水天城二期)至森林公馆接入点,将原排水明沟改造为4米×2.5米钢筋混凝土箱涵,排水箱涵长900米;第三段从森林公馆靠石龟方向外墙至石龟泵站前,将原排水明沟改造为3米×2.5米钢筋混凝土箱涵,排水箱涵长100米;第四段电力大道延伸段右侧,现状排水沟修建浆砌片石护坡长1100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332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三、建设地点

天城镇。

四、建设期限

10个月。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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