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龙背回迁房3号地块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1-21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崇发改字〔2019〕5号
关于崇阳县龙背回迁房3号地块工程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崇阳县龙背回迁房3号地块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规划、国土等部门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崇阳县龙背回迁房3号地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019-421223-78-02-001310 )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城中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单位为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崇阳县天城镇电力大道与桃溪大道交汇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3928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柱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地基基础安全等级二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结构使用年限50年。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暖通、消防等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725.1万元。
六、项目应按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须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项目建材、配件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
七、招标内容(见《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11033号)、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崇阳县龙背回迁房3号地块工程用地审查的意见。
此项目核准期限为两年,请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崇阳县龙背回迁房3号地块工程建设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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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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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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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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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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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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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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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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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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