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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阳县城市口袋公园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4-18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崇发改字〔201963

 

 

 关于崇阳县城市口袋公园工程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崇阳县城市口袋公园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国土、规划部门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23-78-02-013369)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单位: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城西保障房南部、一中北大门西侧、三桥桥头、龙背回迁房地块、天城镇政府北侧、卫生城西侧。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公园总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公园绿化,建设停车场、小广场、公厕,安装桌椅、健身器材等。

五、项目总投资87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应按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须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项目建材、配件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

七、招标内容(见《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崇阳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崇阳县城市口袋公园工程选址意见书情况说明、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崇阳县城市口袋公园工程土地预审情况说明。

此项目核准期限为两年,请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0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崇阳县城市口袋公园工程建设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

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工程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