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城区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29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崇发改字〔2024〕18号
关于崇阳县城区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崇阳县城区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 2401-421223-04-05-745890)批复如下:
该项目实施有利于加强公共环境设施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铺设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38000㎡,铺贴广场火烧板5000㎡,埋设DN800雨水管道5200米、DN600污水管道5200米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三、建设地点
崇阳县天城镇。
四、建设期限
12个月。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