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5 来源:发改局 录入:Gov134
崇发改字205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青山镇人民政府、白霓镇人政府、石城镇人民政府、路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第三批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5]174号),下达我县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1440万元,根据以工代赈管理有关规定、省发改委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计划项目4个,总投资1756万元,其中:申请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1440万元,其他资金316万元。项目计划吸纳务工群众486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658万元,占拟申请中央资金的45.69%。
(一)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伍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以下简称“重点群体”)。
(二)建设领域。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下达方式。要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确保投资计划分解后,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部门工作沟通,严格防范新增政府债务风险。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及时跟进
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改委。我局将对此项目进行在线监测,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相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伍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相关乡镇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相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伍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务工就业增收,鼓励乡镇政府采取询比、竟价、谈判以及直接发包等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村集体领办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或镇村领办的乡村建设公司等新型建设主体,创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镇本村群众参与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了,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眇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崇阳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崇阳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
崇阳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城乡融合发展类/农业农村类)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汇总 建设
内容汇总 拟开工
日期 拟完
年份 总投资
本次下达
中央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非人/次)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所采取的综合赈济模式类型 项目是否招标 不招标项目的承接主体 总人数(非人/次) 其中,相关企业失业人员务工人数 其中,返乡农民工务工人数 其中,高校毕业生务工人数 其中,退役军人务工人数 其中,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 1 崇阳县青山镇2025年官材山产业路改扩建以工代赈项目 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 改扩建产业道路、水渠 改扩建产业道路 12.3公里,改建水渠 3.4公里。 2025年7月 2026年4月 464 400 64 直接投资 崇阳县青山镇 人民政府 徐星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侯伟良 138 2 19 2 92 165 138 2 公益类 否 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 2 崇阳县路口镇2025年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 整治沟渠 、堰塘、河堤,新建塘坝 、蓄水池 整治沟渠 2.2公里,堰塘 5 座,河堤护砌 0.1公里‘新建塘坝 2 座,蓄水池1 座。 2025年8月 2026年3月 398 340 58 直接投资 崇阳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汪勋武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侯伟良 120 9 6 1 4 90 137 120 2 公益类 否 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 3 崇阳县白霓镇2025年重点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 修建生产道路、小型生态停车场、道路安全设施、河道护砌和蓄水池建设。 硬化生产道路4.2公里,新修生产道路0.4公里,小型简易生态停车场1处,新建道路安全设施1.5公里,新建河道护砌1.2公里;净化蓄水池1座 2025年7月 2026年4月 505 400 105 直接投资 崇阳县白霓镇人民政府 程桔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侯伟良 132 3 6 3 4 56 205 132 2 公益类 否 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 4 崇阳县石城镇2025年石门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 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 河堤护砌修复、水渠护砌。 河堤护砌修复1.4公里,新建水渠护砌2.6公里。 2025年7月 2026年4月 389 300 89 直接投资 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 成世清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侯伟良 96 15 7 2 1 71 151 96 1 公益类 否 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
附件:2
崇阳县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 下达乡镇 青山镇、白霓镇、石城镇、路口镇人民政府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1440 总体目标 在青山镇、白霓镇、石城镇、路口镇共实施4个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一批新建改建道路、水(沟)渠、塘堰、河堤、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不低于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
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40%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
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
比例 ≤1%